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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湖壹号公馆22栋1单元电梯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金额29805元列支68户业主

2026-8-24 08:58| 发布者: 路口等绿灯|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路口等绿灯|来自: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摘要: 公示事项与基本事实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秀山湖壹号公馆22栋1单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该单元南侧电梯实施维修,申请人为花山区霍里街道秀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施工单位为马鞍山市歌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金额与分摊情况 本次维修预算金额为34,182.50元,决算金额为33,182.50元,经审计确定的金额为29,805.00元,由该单元68户业主列支。公示明确,如业主无异议,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
秀山湖壹号公馆22栋1单元电梯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金额29805元列支68户业主

公示事项与基本事实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秀山湖壹号公馆22栋1单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该单元南侧电梯实施维修,申请人为花山区霍里街道秀山湖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施工单位为马鞍山市歌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金额与分摊情况

本次维修预算金额为34,182.50元,决算金额为33,182.50元,经审计确定的金额为29,805.00元,由该单元68户业主列支。公示明确,如业主无异议,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公示时间与异议渠道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部门为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位于房地产大厦,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和下午的正常上班时段。该公示依据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作出。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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