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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花山区中岗一村4-307室公有住房权属及异议办理方式

2026-8-24 09:08|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公告事项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关于花山区中岗一村4-307室公有住房权属的公告。根据亲属关系表证明,孙谨凤在1996年购买该套房产房改房时,其配偶夏谦宁已于1995年12月14日去世,因此该套房改房出售给孙谨凤,现予公告。 异议办理方式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窗口。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机构将办理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公告中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花山区中岗一村4-307室公有住房权属及异议办理方式

公告事项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关于花山区中岗一村4-307室公有住房权属的公告。根据亲属关系表证明,孙谨凤在1996年购买该套房产房改房时,其配偶夏谦宁已于1995年12月14日去世,因此该套房改房出售给孙谨凤,现予公告。

异议办理方式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指定窗口。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机构将办理相关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有疑问的市民可拨打公告中公布的联系电话咨询。

提示

该公告属于不动产登记环节的权属公示,涉及花山区中岗一村该套公有住房的相关权利人应在异议期限内及时提交书面材料,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机构将按公告内容继续办理手续。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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