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无法收回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现对雨山区古塘路3-204号的不动产证书依法进行公告作废。 作废证书基本情况本次作废的不动产权证书涉及以下关键信息: 权利人:姚顺岸、王七银 法律依据与程序本次公告作废严格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该条款明确在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应当依法进行公告作废处理。此程序旨在维护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市民查阅须知市民如需查询该不动产的当前登记状态,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公告发布后,该原产权证书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不动产权利将以新的登记状态为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