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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18日公告作废花山区和平村10-412一处国有土地使用证

2026-8-18 13:52|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40|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公告结论 2026年8月1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作废公告:因该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公告该证书作废。 涉事证书信息 本次作废涉及一处位于花山区和平村10-412的不动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供需要核对的读者逐项查证: 项目内容 证书号马国用(2010)第207227号 权利人石闯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340503001001GB00270F90100048 坐落花山区和平村10-412 备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18日公告作废花山区和平村10-412一处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告结论

2026年8月1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作废公告:因该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公告该证书作废。

涉事证书信息

本次作废涉及一处位于花山区和平村10-412的不动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供需要核对的读者逐项查证:

项目内容
证书号马国用(2010)第207227号
权利人石闯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单元号340503001001GB00270F90100048
坐落花山区和平村10-412
备注国有土地使用证

读者使用提示

如读者正在办理或查询花山区和平村一带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可对照上表核对自己手中的证书信息是否与本次作废事项相关。若涉及同一坐落或同一单元号,建议在后续办理转移、抵押等登记业务前,先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证书的现行效力状态。

该公告属于登报性质的法定程序,公告期满后原证书即告作废。需要了解作废结果或后续登记安排的读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窗口咨询。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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