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际的本地普法实践2026年8月,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雨益行”公益诉讼党建品牌,参与多场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 8月13日:检察开放日汇报废机油处置案2026年8月13日上午,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参加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服务绿色低碳 护航绿美江淮”检察开放日暨“采石论案”活动,现场汇报汽车维修企业废机油处置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针对群众身边的危险废物污染民生痛点,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精准监督,推动实现行业系统整治,体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能。 8月14日:采石矶景区法治宣传2026年8月14日,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雨山区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在采石矶风景区及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举办“法典护生态·司法守青山”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室外广场宣传区,检察干警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在生态法典微课堂上,与会各单位围绕执法共性问题及生态环境法典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探讨。 后续安排雨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紧扣生态环境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能动履职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