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案对象与条件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在全市开展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工作。备案对象为依法在马鞍山市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重点支柱产业、未来产业,并持续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活动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 申请备案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一是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或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并具有真实的研发投入和自主研发能力;二是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团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原则上至少需要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三是一年内无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备案流程与材料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对照备案条件,自愿向所在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如实填报《专利优先审查重点推荐主体备案申请表》,并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七类: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研发投入证明材料(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等);研发团队人员名单及学历、职称证明材料;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清单、专利证书扫描件;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说明及契合度证明材料;承担科研项目、获得科技奖励、核心技术突破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后汇总报送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集中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汇总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报送要求各创新主体要将备案申请表(盖章纸质件、可编辑电子件各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并对材料真实性负严格责任。 备案材料须于2026年9月14日12:00前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开发园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见公告附件。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