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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城管局核准阳湖片区梅花路土方二标建筑垃圾处置 使用期限至9月24日

2026-9-10 09:59|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12|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摘要: 核准公示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发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示,文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73号。该核准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的建筑垃圾处置事项。 运输单位与使用期限 本次核准的运输单位为安徽克世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公示内容,建筑垃圾运输使用期限为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24日。在期限内,该单位可按照核准安排进行相应土方二标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车辆信息 公示同时列出了参与运输的车辆牌号清单,包括皖E2155
马鞍山市城管局核准阳湖片区梅花路土方二标建筑垃圾处置 使用期限至9月24日

核准公示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发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示,文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73号。该核准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的建筑垃圾处置事项。

运输单位与使用期限

本次核准的运输单位为安徽克世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公示内容,建筑垃圾运输使用期限为2026年09月10日至2026年09月24日。在期限内,该单位可按照核准安排进行相应土方二标建筑垃圾运输作业。

车辆信息

公示同时列出了参与运输的车辆牌号清单,包括皖E21552、皖E21913、皖E22588、皖E26016、皖E26361以及皖E07455、皖E22362、皖E06723、皖E11930、皖E51896、皖E07592等车牌。市民如在阳湖片区梅花路一带观察到渣土运输车辆,可对照该清单识别是否属于本次核准范围内的合规运输车辆。

公示的监督意义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城市管理部门对工地渣土运输实施监管的常用方式。通过公示项目名称、运输单位、使用期限和车辆牌号,主管部门将运输行为纳入可核查范围,市民发现超出期限运输、未列入清单车辆从事该工地运输等情况时,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本次核准的使用期限截至2026年09月24日,期满后如需继续运输,须另行取得核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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