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可基本情况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9月10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文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74号,审批类别为普通许可,项目名称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许可内容与对象本次核准的许可内容为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建筑垃圾处置。行政相对人为安徽鹏世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500MA2UBQK57G,法定代表人为祝云。 有效期与许可机关该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9月10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许可机关为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马鞍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340500003072253B,地方编码340500,数据更新时间戳为2026年9月10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