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9日,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蒲港分中心发布公告,经初步审核,拟对两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作出,目前处于公示异议期。 拟登记的两宗不动产情况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对上述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应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30日至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蒲港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该机构将予以登记。 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
公告落款单位为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郑蒲港分中心,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9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