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项目在开工前需要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公示审批决定。本次公示涉及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6号焦炉全干熄改造项目,以及慈湖河下游入河排污口整治及慈湖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公示不仅是结果告知,更是公众监督的入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认为审批决定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限按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计算。 需要查阅批复原文或提出意见的市民,可通过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联系电话0555-2365734(传真)联系,或前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现场咨询。 这类公示是了解身边工业项目与水环境治理进展的可靠信息来源,建议关注后续批次公示,持续跟踪慈湖河流域治理成效。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