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9 11:13|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8|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9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公告属于不动产权证书法定作废公示程序,相关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可据此了解该证书的公示作废情况。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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