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9 09:16|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8|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渠道显示,陈先举、余维宏因保管不善,将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414号、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4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两名声明人已申请补发,并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声明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9日。
如有与上述证书相关的权利事项,可依据该公示内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对确认。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论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请通过站内反馈或联系管理员处理。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