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并非马鞍山本地自设的项目。2026年,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文号为交规划发〔2026〕3号。安徽省据此制定了本省的实施细则,即皖交港航函〔2026〕108号文件。马鞍山本地的公示与审核,正是在这两级政策框架下进行的。 在马鞍山,这一补贴按批次推进。由补助对象提出申请,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和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审核,审核结果以公示形式对外发布。以2026年第十批为例,该批次涉及9艘船舶,补助总金额759.35万元。每一批公示都写明公示期限,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对结果提出异议。 对从事营运的船主而言,这是船舶报废更新时可申请的资金支持渠道;对普通市民而言,公示本身是监督公共资金分配的窗口。若对某批次公示结果有疑问,可按公示中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向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反馈。理解这套流程,有助于判断本地港航领域公共资金的去向是否透明合规。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