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8 09:5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8|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日期为2026年9月8日。上述证书自公告发布后按法定程序作废,涉及该处不动产的交易、抵押等相关方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该不动产的现行登记状态。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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