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7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示,对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期间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开。 本次公示的审批决定本次公示涉及1项审批决定:马环审〔2026〕22号 关于长江流域牛屯河陶厂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位于长江流域牛屯河陶厂段,属水生态保护修复类建设项目。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