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基本情况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6〕3号)和《安徽省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皖交港航函〔2026〕108号)相关规定,经补助对象申请,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马鞍山市2026年第十批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于2026年9月7日予以公示。 本批次公示涉及9艘船舶,补助总金额为759.35万元,具体船舶明细见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发布的附件《马鞍山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明细表(第十批)》。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及时向发布单位反馈意见。 反馈与咨询渠道
提示本公示由马鞍山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于2026年9月7日发布。公示期结束后,公众仍可通过上述电话了解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助的相关政策情况。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