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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城管局公布阳湖片区梅花路道路工程土方二标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第117号)

2026-7-15 16:36|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摘要: 核准事项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于2026年07月15日打印发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审批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17号。该核准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是这一路段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行政核准记录。 核准内容要点 根据公示信息,该核准的运输单位为安徽鹏世建设有限公司,工地名称为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使用期限自2026年07月15日起至2026年07月23日止。核准文件
马鞍山城管局公布阳湖片区梅花路道路工程土方二标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第117号)

核准事项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于2026年07月15日打印发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审批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17号。该核准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是这一路段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的行政核准记录。

核准内容要点

根据公示信息,该核准的运输单位为安徽鹏世建设有限公司,工地名称为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使用期限自2026年07月15日起至2026年07月23日止。核准文件同时附有准运车辆号牌清单,原件以图片形式公示,清单中部分号码因图像识别限制无法逐辆核对,故本文不逐一罗列。

这份公示对市民意味着什么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城市管理部门对施工工地渣土运输的监管手段之一。核准信息中明确了准运期限、运输单位和车辆范围,意味着在此期限内,上述工地经核准的车辆方可从事相应运输作业;使用期限届满后,该核准不再作为运输依据。

对阳湖片区及周边居民而言,此类公示提供了一种可查询的公开渠道:如果在核准期限内发现与该工地相关的渣土运输问题,可对照公示中的运输单位、期限和车辆信息进行判断,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查询与监督提示

截至本文整理时,该核准的使用期限(2026年07月23日)已经结束,相关运输活动不再受此核准约束。市民如需核对原始公示内容或查询后续批次的核准信息,可通过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官方公示渠道检索审批号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17号或按时间浏览公示记录。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依据的是该局2026年07月15日发布的公示原件整理,仅记录已经发生的核准事实,不涉及对工程进度或后续审批安排的预测。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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