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准文书基本情况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就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出具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核准文号为城管(建)审字[2026]第148号。该核准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08月22日至2026年09月05日,涉及车辆类型为渣土车。公示打印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目前该使用期限已经结束。 核准载明的运输要素根据核准文书,承担本次渣土运输的单位经OCR识别为安徽月世建设有限公司(原件影像识别存在相近字形,以城管局原文为准)。核准的运输线路为:采石河路—江东大道南—X002乡道—无名山路—处置点。文书中同时列明了参与运输的渣土车牌号清单,车牌信息以城管局公示原文为准。 这类核准对居民意味着什么马鞍山对建设工程渣土运输实行核准管理,运输单位、车辆、线路和使用期限均需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居民在核准期限内若发现核准线路以外的路段出现渣土车抛洒、超载或夜间扰民等情况,可向城管部门反映并引用核准文号查询。此类公示是城市治理中可公开查询的监督材料,本文仅整理已载明的事实要素。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