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情况2026年5月26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马鞍山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违法线索交办函,反映大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在其1688店铺销售的产品中将实用新型专利写成发明专利。2026年6月8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大乐科技(马鞍山)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9年3月7日,销售预包装食品配套包装材料,在1688平台开设同名店铺。2026年4月23日和4月28日,当事人在店铺上架两款折叠筷子商品销售链接,页面商品属性中标注“专利类型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2220901718.8”。涉案商品为伸缩筷子,生产厂家为马鞍山恒箸餐具有限公司,用于搭配快餐、方便食品、速食品使用。该伸缩式筷子于2022年11月15日被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马鞍山恒箸餐具有限公司。当事人将实用新型专利错误标注为发明专利,使公众误认为涉案技术为发明专利,构成假冒专利。上述销售链接由当事人自行设计、制作、发布。 处理结果至调查时,两个销售链接均已下架,上架期间未产生销售,无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因无非法经营额和违法所得,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六章【277】规定的免于罚款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5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于2026年8月27日予以公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