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7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编号为2026-0839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对象为秀山城市广场二区16栋301室至2701室全体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2]46号)等规定,决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项目基本情况
公示时间与异议反映方式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可在公示时间内向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如无疑义,该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