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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王传兰名下晨光花园45-201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异议期为3

2026-9-7 10:01|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2026年9月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对一处不动产拟办理继承登记并发布公告。经初步查验,此次公告涉及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公示涉及的房产信息 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 1王传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开发区晨光花园45-201马房字第2009018348、2009018349号潘兴华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任何人对上述继承登记有异议的,可将异议书面材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王传兰名下晨光花园45-201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异议期为3

2026年9月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对一处不动产拟办理继承登记并发布公告。经初步查验,此次公告涉及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公示涉及的房产信息

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
1王传兰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开发区晨光花园45-201马房字第2009018348、2009018349号潘兴华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任何人对上述继承登记有异议的,可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
  • 联系电话:0555-8210025

此次公示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定公告程序,涉及开发区晨光花园45-201房屋所有权的继承转移,相关利害关系人可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异议。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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