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20 15:55|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2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发布一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公告显示,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何家组的一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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