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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一处宅基地房屋继承登记公示 异议期为公告后30个工作日

2026-8-20 15:55|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公告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发布一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公告显示,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何家组的一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 涉及不动产信息 项目内容 被继承人(权利人)杨宗英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何家组 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3001056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何厥利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一处宅基地房屋继承登记公示 异议期为公告后30个工作日

公告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发布一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公告显示,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何家组的一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

涉及不动产信息

项目内容
被继承人(权利人)杨宗英
不动产权利类型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博望区新市镇联三村何家组
不动产权证号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3001056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何厥利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0555-6766053
  • 发布机构: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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