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24 17:23|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郑蒲港新区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
异议提交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14日之前)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中段2462号郑蒲港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555-5580016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示信息详情: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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