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事项2026年8月2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对一项不动产继承登记进行公告。经初步查验,登记机构拟对被继承人汪国章名下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登记申请人为倪翠珍。 涉及不动产信息
异议提交方式与期限对本次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送达地址为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联系电话0555-821002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