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准事项基本情况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于2026年08月19日发出一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审批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41号,事项名称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的建筑垃圾处置。截至本文整理时,该核准的使用期限已于2026年09月03日届满,本记录仅作已发生事实的公开留存,不构成任何新的办理或申报提醒。 运输线路与消纳去向根据公示图片中可辨认的内容,本次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线路为采石河路—湖东南路—印山东路一线,消纳地点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涉铁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相关。也就是说,梅花路道路建设工程二标段产生的工程渣土,在核准期限内沿上述道路运往经开区涉铁工程方向消纳。 对周边居民的意义在2026年08月19日至09月03日的核准有效期内,途经采石河路、湖东南路、印山东路沿线的市民可能在相应时段遇到渣土运输车辆。此类处置核准由城市管理部门审定,规定了渣土运输的期限、线路和消纳去向,是建筑垃圾规范处置的行政依据。核准期限结束后,相应线路的渣土运输不再具有该核准支撑,居民如发现期限外仍有大量渣土车沿该线路运输,可据此进行核对和监督。 信息说明本次公示以图片形式发布,图片中运输单位名称和车辆号牌等字段经识别存在明显模糊,无法逐字核对,本文不作转述,读者如需完整信息可查阅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的原始公示。核准期限已届满,本文仅保留审批号、期限、线路和消纳去向等可辨认事实,供历史查询和公共监督使用。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