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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街道杨家村

2026-8-17 16:11|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摘要: 征收范围与目的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马慈征预告〔2026〕2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慈湖街道杨家村留守组、昭明村留守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征收目的为工矿仓储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本次征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相
慈湖街道杨家村

征收范围与目的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马慈征预告〔2026〕2号),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慈湖街道杨家村留守组、昭明村留守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征收目的为工矿仓储用地。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法律依据

本次征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相关程序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

后续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慈湖街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公告方式与期限

本公告在慈湖街道、杨家村留守组、昭明村留守组范围内,通过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同时在马鞍山市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有相关事项需要咨询的,可联系花山区慈湖街道(联系人:姚妙,电话:3500203)。

信息来源: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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