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聚网 › 门户 ›马鞍山快讯 › 查看内容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4家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 吊销营业执照

2026-8-20 10:18|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依法对马鞍山市好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马市监罚告〔2026〕550号)。 经调查,这24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2026年7月16日,马鞍山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24家企业行政处罚告知书 吊销营业执照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8月20日发布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依法对马鞍山市好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24家企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马市监罚告〔2026〕550号)。

经调查,这24家企业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2026年7月16日,马鞍山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相关线索移交至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该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本案无自由裁量适用情节,依据上述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这24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处罚文书附件中列有24家企业的基本信息。

被处罚企业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放弃。联系人:管星宇,联系电话:0555-3556635,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湖东中路159号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企业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该地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最新评论

关注公众号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请通过站内反馈或联系管理员处理。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6 Discuz! Team.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