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典施行与本地落地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约75%的执法监管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落地执行。2026年8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武通报了马鞍山市围绕法典落地开展的各项筹备进展。 制度梳理与本地法规适配市生态环境系统联动检察、法院、司法、城管等部门推进筹备。在制度规范方面,全市已逐项核查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完成1部市政府规章、3件市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分类梳理,形成修改、废止、失效三类初步处置意见。市城管局对标法典固废污染防治要求,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建筑垃圾全流程管控配套管理细则。 执法与司法协同安排针对法典赋予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调整,全市梳理执法流程、统一更新执法文书模板,完成市、县两级执法权限划分与流程衔接。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检察院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联合会商机制;市中院依托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统一非法采矿、非法捕捞、危废处置等案件裁判标准,并完善长三角长江流域、巢湖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 培训与普法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邀请省内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与基层分局将法典纳入常态化学习,乡镇环保专员同步参训。执法支队开展全员集训,统一执法裁量尺度;生态环境部门走进重点企业开展定制合规培训。普法方面统筹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五进'宣传,面向企业、青少年、基层群众和公职人员分群体精准推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