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送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2026年9月4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向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编号为马鞍山认定〔2026〕1209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说明,因无法直接送达,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认定内容公告显示,张金林以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并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2023年12月14日张金林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 救济途径公告同时告知,如公司对该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