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主要内容2026年9月4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因无法直接送达,依法向马鞍山川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编号为马鞍山认定〔2026〕2248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该决定书认定,2025年1月17日,杨俊在加固墙板的过程中被钢管砸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的救济途径如该公司对该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送达期限根据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