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典施行与全国生态日同步到来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首日。围绕这一节点,马鞍山市提前部署、多点发力,以多种形式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面向重点企业的专题普法宣讲8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慈湖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普法宣讲活动。宣讲聚焦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围绕法典核心条款、绿色发展制度、污染防治要求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内容,开展面对面的精准普法与点对点答疑。辖区重点环保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学习,系统了解法典新规、明晰环保履职边界、掌握合规经营要点。 采石矶风景区里的法治宣传8月14日,雨山区法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雨山区检察院、雨山区司法局等多家单位,走进采石矶风景区及生态环保旅游巡回法庭,开展主题为法典护生态·司法守青山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依托景区生态资源优势与巡回法庭普法阵地,面向游客及景区工作人员,宣讲立法意义、法典核心内容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阐释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生态环保责任与义务。 这部法典的特别之处据介绍,《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按照报道所述规划目标,接下来马鞍山市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覆盖面、深化部门协同共治。 信息来源:白菜心(皖江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