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对象与条件马鞍山市花山区2026年度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工作已经启动,覆盖从小学到研究生的全学段。具有花山区户籍、在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和盲校就读的在校生,以及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残疾学生指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子女指学生的父母一方或家庭持有残疾人证且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资助标准省级标准: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本专科生4000元、研究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市级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中专、中职每人每学年1000元,大专、本科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盲童就读盲校每人每学年10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取得学历证书后,按本专科生4000元、研究生5000元标准给予教育资助。 申请时间与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于9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残协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残疾人证、户口本、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国家承认学历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困难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如实填写《马鞍山市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资助申请表》。如有疑问,可向户口所在地残联咨询。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