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14 16:23|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4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若与该不动产存在权利关系,可依据公告中的证书号和不动产单元号向登记机构核实相关登记情况。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论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请通过站内反馈或联系管理员处理。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6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