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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建筑垃圾处置获核准(2026年第137号)

2026-8-13 09:15|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5|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摘要: 核准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3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核发一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37号,核准事项为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 运输单位与车辆 本次核准明确的运输单位为安生大地建设有限公司。核准所列运输车辆车牌包括皖E02436、皖E02703、皖E19295、皖E20091、皖E21552、皖E21913、皖E22588、皖E26361、皖E30329、皖E30970等,均须按核准范围承担该项目渣土
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建筑垃圾处置获核准(2026年第137号)

核准基本情况

2026年8月13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核发一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37号,核准事项为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的建筑垃圾处置。

运输单位与车辆

本次核准明确的运输单位为安生大地建设有限公司。核准所列运输车辆车牌包括皖E02436、皖E02703、皖E19295、皖E20091、皖E21552、皖E21913、皖E22588、皖E26361、皖E30329、皖E30970等,均须按核准范围承担该项目渣土运输。

使用期限

根据核准单显示,使用期限自2026年09月13日起。原件中期限截止日期字样显示不清,具体截止时间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核准文件为准。

公众监督提示

工程渣土运输核准是城市管理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车辆和期限进行管理的行政手段。市民如发现该项目渣土运输车辆存在超载、撒漏或未按核准路线行驶等情况,可依据车牌和核准信息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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