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30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一则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示,核准文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28号,事项为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的建筑垃圾处置。该公示属于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渣土运输行政审批记录,目前已过核准使用期限,以下按资料记录方式整理。 核准事项的基本信息根据公示内容,本次核准对应的工程为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的土方二标段。运输单位为安徽鹏世建设有限公司。核准使用期限为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7日,即该运输单位只在这一时间范围内可以按照核准安排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文号中的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28号为本次审批的统一编号,可用于向审批部门查询核对。 公示原件的核验情况该公示以图片形式发布,经过文字提取后,批号、项目名称、运输单位和使用期限等关键字段可以辨认核对。原件中还包含核准车辆车牌清单、倾倒地点以及运输路线等内容,但图片文字提取质量较差,相关字段存在大量无法辨认的字符,为避免误传,此处不逐一列示车牌、地点和路线细节。有核对需要的读者可凭文号向马鞍山市城市管理部门查询原件。 这一记录的查询和参考价值此类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示记录了具体道路工程的渣土运输由哪家单位、在哪个时间段、依据哪个批号实施。对周边居民而言,它可用于核对某一时段内梅花路沿线渣土运输车辆是否处于核准有效期内;对研究阳湖片区市政建设进展的读者而言,它也是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工程施工过程的一项可查证记录。该核准的使用期限至2026年8月7日已经届满,本文仅作历史记录与查询指引,不构成任何现行有效的运输许可信息。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