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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2026年8月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2026-8-12 00:0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5|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长安网

摘要: 马鞍山市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中共马鞍山市委平安建设反恐怖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于2026年8月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重点征集的十类线索 在持续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此次重点征集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以及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手段的黑恶势力线索,具体包括: 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场所纠缠
马鞍山市2026年8月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马鞍山市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为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中共马鞍山市委平安建设反恐怖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于2026年8月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重点征集的十类线索

在持续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此次重点征集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以及采取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手段的黑恶势力线索,具体包括:

  1. 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逼迫还债。
  2. 恶意索赔:虚构或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或滥用行政救济权利施压索要赔偿。
  3. 舆情敲诈:假借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名义,以发布负面或不实信息相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索取财物。
  4. 务工敲诈:以务工入职为手段,故意制造劳务纠纷,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等费用,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迫使用工主体给付财物。
  5. 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手段胁迫给予财物。
  6. 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骗消费,再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强迫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 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索要钱财。
  8. 裸聊敲诈: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以揭露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 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财物。
  10. 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恶意攻击等有组织行为。

举报须知

  • 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行为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及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 鼓励实名举报,接收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 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渠道

接收单位举报电话邮寄地址
马鞍山市扫黑办—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路2009号汇通大厦16楼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555-2370108马鞍山市花山区雨山东路222号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0555-2626902马鞍山市花山区花雨路9号
马鞍山市公安局0555-2422094马鞍山市雨山区九华东路2017号
马鞍山市司法局0555-2426309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路2009号汇通大厦11楼

通告落款为中共马鞍山市委平安建设反恐怖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组,发布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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