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背景与实施时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完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6〕11号),马鞍山市含山县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生育保险新政,围绕扩面、提待、优服、强管四个方面推进政策落地,减轻群众生育负担。 参保覆盖范围含山县医保局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落实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责任,推动职工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同时落实失业人员代缴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差异化匹配生育待遇。 待遇标准
经办服务含山县深化生育领域减证便民举措,取消生育基础待遇非必要佐证材料。省内异地分娩医疗费用可直接结算,生育津贴规范办理时限,实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分类办理机制。跨统筹地区参保衔接流程完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行一站式联办,分娩、参保、待遇申领实现无缝衔接。 基金监管住院分娩实行按病种付费、产前检查实行按人头付费。医保部门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开展全流程动态监测,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追溯全覆盖,并常态化开展定点机构专项督查,打击虚假就医、虚构生育、套取津贴等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