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准基本情况2026年7月31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核发了编号为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29号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对应马鞍山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土方二标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事项。该核准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8日,目前期限已经结束。 运输单位与车辆本次核准的运输单位为安徽鹏世建设有限公司,运输车辆类型为渣土车。公示单上随车列出了参与运输的车辆牌照信息,以皖E牌照为主。需要注意的是,公示图片经过OCR提取后部分车牌字符存在识别模糊,具体车牌信息应以市城管部门留存的原始核准记录为准。 运输路线根据公示内容,土方运输路线为:采石河路—江东大道南段—002乡道。渣土车按此指定路线从工地出发,将工程渣土运往核准的倾倒地点,倾倒地点位于雨山区(公示图片中具体地点文字辨认不清,读者如需核实可向城管部门查询原始记录)。 核准记录的查询价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是城管部门对工程渣土运输的行政确认,市民如需了解某一工地渣土运输是否合规、车辆是否在核准名单内、运输期限是否有效,可凭核准编号向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查询。本条核准(第129号)所对应的运输期限已于2026年8月8日结束,此后该工地的土方运输如继续进行,应当另有新的核准编号。 对周边居民而言,这类公示的意义在于:在核准期限内的夜间渣土运输属合规作业;若发现无覆盖、抛洒滴漏或在非核准时段、非核准路线行驶的渣土车,可向城管部门反映并提供车牌信息。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