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8-24 16:1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作废信息详情:
1. 不动产权证书号:马国用(2009)第71883号
2. 权利人:吴良友
3.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 不动产单元号:340503002003GB00020F00160018
5. 不动产坐落:花山区光明新村25-502
6. 备注: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告单位: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6年8月24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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