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准事项2026年9月3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窗口打印输出了一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核准凭证。该凭证显示,马鞍山阳湖片区东城路(梅山路—梅花路)道路建设工程的土方建筑垃圾处置已通过核准,编号信息中可见2026年第163号字样。 运输单位与使用期限凭证显示的运输单位为一家安徽本地建设有限公司,原始图片中该单位名称的个别文字识别不够清晰,具体名称以城管部门原始凭证为准。本次核准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17日,即渣土运输活动仅在这一时间窗口内有效。 涉及工程本次核准对应的工程为马鞍山阳湖片区东城路道路建设工程,工程范围为梅山路至梅花路段。该工程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须由核准的运输单位在核准期限内按核定路线与要求进行运输处置。 监督提示凭证中还列出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牌照明细,但原始公示图片中车牌字段识别失真,为保证信息准确不作转述。市民如需核实车辆明细、运输路线或对渣土运输行为进行监督,可在工作日向马鞍山市城市管理部门查询原始核准凭证。若在核准期限外发现该工程有明显渣土运输作业,或运输过程中存在沿途撒漏、未密闭覆盖等情况,可向城管部门反映。 本凭证的打印时间为2026年09月03日,属于当期有效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公示信息,供关注阳湖片区工程进展和城市管理的市民查阅参考。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