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2]46号)等规定,马鞍山市对平南三村27栋101室至701室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了公示。 维修资金使用明细
公示时间与后续处理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疑义,可向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如无异议,该中心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该公示期已结束,本稿作为资金使用记录和查询参考保留。 反映渠道受理部门为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在房地产大厦503办公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2362222、2322925,联系人黄正华、秦光平。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