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30 15:5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7月30日发布一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声明人王祚霞因保管不善,将马房字第2014015011号房地产权证、马国用(2005)第2608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此类遗失声明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法定公示环节,用于在补发新证前公告原证书作废,以保障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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