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28 14:29|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声明人黄明因保管不善,将皖(2023)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5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人申请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并声明原皖(2023)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592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该声明属于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法定公示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原证书不再具有效力,相关不动产权利以补发后的新证书及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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