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27 15:01|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5|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该公告属于法定公示程序。证书公告作废后,原房地产权证不再具备效力,涉及该处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继承等事项,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现行登记记录为准。与雨山区雨山八村15-101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可向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该不动产的现行登记状态。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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