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7-27 10:42|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3|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该证书作废。
该公告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开展的证书作废公示。读者如需了解该宗不动产的登记状态或办理相关业务,可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核实,以官方登记信息为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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