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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8月4日发布九名罪犯减刑公示

2026-8-4 08:48|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要: 公示基本情况 2026年8月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减刑公示。安徽省马鞍山监狱认为罪犯高原、白术俊、袁浩、杨子夏、朱春南、陆广翔、张玮、魏金虎、朱增新共九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予以减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将拟减刑情况予以公示,罪犯个人情况等见原公示附表。 法律依据 马鞍山监狱的减刑建议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8月4日发布九名罪犯减刑公示

公示基本情况

2026年8月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减刑公示。安徽省马鞍山监狱认为罪犯高原、白术俊、袁浩、杨子夏、朱春南、陆广翔、张玮、魏金虎、朱增新共九人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建议对其予以减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将拟减刑情况予以公示,罪犯个人情况等见原公示附表。

法律依据

马鞍山监狱的减刑建议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

异议反映渠道与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即至2026年8月上旬届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直接拨打举报电话0555-2370028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目前该异议期已经结束。

公示的意义

减刑公示是法院审理减刑案件的法定公开环节,旨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公示记录了马鞍山监狱对九名罪犯的减刑建议及法院的公示程序,可作为查询马鞍山本地司法公开信息的参考记录。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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