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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新市镇刘山村一处宅基地及房屋继承登记公告发布

2026-7-30 09:29|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5|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公告事项 2026年7月3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发布一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经初步查验,登记机构拟对博望区新市镇刘山村大塘组的一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3005718号。 当事人与登记信息 本次公告的被继承人为陶齐福,登记申请人为陶家财。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作出。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对本次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
博望区新市镇刘山村一处宅基地及房屋继承登记公告发布

公告事项

2026年7月30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望分局发布一则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经初步查验,登记机构拟对博望区新市镇刘山村大塘组的一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权利类型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3005718号。

当事人与登记信息

本次公告的被继承人为陶齐福,登记申请人为陶家财。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作出。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

对本次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应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 联系电话:0555-6766053

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本地居民,可在异议期内通过上述渠道提交书面材料。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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