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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公积金新政8月1日起施行

2026-7-28 08:39| 发布者: 路口等绿灯| 查看: 11| 评论: 0|原作者: 路口等绿灯|来自: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摘要: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7月23日印发的马金委〔2026〕4号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单方申请由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同时取消了最高可贷额度与月缴存额的挂钩关系。 人才购房贷款支持 2020年以后被马鞍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在马鞍山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论单方或双方缴存,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可享受相应最高额度: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最高120万元,
马鞍山公积金新政8月1日起施行

贷款最高额度提高

根据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7月23日印发的马金委〔2026〕4号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单方申请由7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同时取消了最高可贷额度与月缴存额的挂钩关系。

人才购房贷款支持

2020年以后被马鞍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在马鞍山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无论单方或双方缴存,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可享受相应最高额度: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最高120万元,本科毕业生上浮至140万元,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上浮至180万元。

现售商品住房与套数认定

缴存人在马鞍山购买现售商品住房,还贷能力满足条件下,最高可贷额度可在当前基础上上浮20万元。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没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时执行首套贷款利率,商转公贷款除外。

首付比例下调

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总购房款的20%降至15%;购买本市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屋价值的20%。

提取政策优化

购买本市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2026年1月1日后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每人每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住房实际总价款。

该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一年,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将随之调整,由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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