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3 14:5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作废公告。因该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两本证书对应的不动产单元号均为340504004001GB00629F00060002。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该公告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法定公示行为。公告期满后,上述证书自始不具备权属证明效力,涉及该处房产的交易、查档等事项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现行登记记录为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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