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3 14:2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作废公告。因该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本公告为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证书作废公示,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该处不动产存在利害关系的市民,可据此了解该证书已被公告作废的登记状态,如需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可通过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渠道核实。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评论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请通过站内反馈或联系管理员处理。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6 Discuz! Team.